欢迎访问中共孝感市孝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,孝感市孝南区监察委员会网站! 发送到电脑桌面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理论研究 » 清风实评 »

李森林:从诸葛亮如实申报家产所想到的

发表日期:2017-05-10 16:19:26   来源:本站   被阅读[]次

近日,我读罢《诸葛亮死后被清查家产》一文感受颇深。

文中说的是公元234年,53岁的诸葛亮死后不久,蜀国宦官黄皓就上书要求清查诸葛亮家产的事。

耳软心活的蜀国后主刘禅采纳了黄皓的建议,于是拿出诸葛亮生前写给他的《自表后主》让黄皓过目。里面详细罗列了诸葛亮的财产状况:“臣初奉先帝,资仰于官,不自治生。今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,子弟衣食,自有余饶……”

做这么多年的丞相,所有家产加一起,不过800棵桑树,15顷薄田,就连儿子们都是自给自足,没有一点多余财产?“陛下,诸葛亮在世时,独揽朝政,权倾朝野,他表所列的财产清单,不过是作秀给您看。”黄皓不信,继续上书。于是刘禅派黄皓和大臣习隆一起带人去相府清点财产。清家产的人把相府翻了个底朝天,发现诸葛亮的家产与《自表后主》写的分毫不差。

诸葛亮一生身居高位,不倨不贪,廉洁奉公,至死不渝。最难能可贵是的他生前能以《自表后主》的形式,提前申报家产,主动接受后人的监督。

联想到最近各级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,有些党员干部把这项工作当作多余的“包袱”对待。有的嫌内容繁琐抱怨,有的嫌表格太多消极应付;有的怕暴露自己的隐私,不愿意申报;有的甚至弄虚作假,不如实填写家庭财产真实情况。一个古代的官员尚且能做到家产主动报、提前报、如实报,而我们少数党员干部对自己家产有意瞒报、漏报、不主动报,对比之下是多么可悲啊!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和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,切实做到忠诚老实,严格按照《规定》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自觉接受组织监督。

当下,各级党委(党组)要认真组织和落实《规定》《办法》,每个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忠诚的原则,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。要认真履行职责,持之以恒抓好《规定》、《办法》的组织实施;相关部门要加强抽查核实,敢于较真碰硬,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,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(作者:区纪委组宣部部长  李森林)


上一篇:李戈亮:“打铁”的人要做“铁打”的人 下一篇:鲁荒云:纪检干部决不能拿着“令箭”当“鸡毛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