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荒云:纪检干部决不能拿着“令箭”当“鸡毛”
前段时间,笔者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期间,到某单位督办相关问题的问责工作,听见一领导干部说,现在纪委干部就喜欢“拿着鸡毛当令箭”,公职人员领个区区几百千把块廉租房补贴算什么,还要问责,简直是小题大做。听到此话,笔者不禁哑然失笑,完全不敢苟同。
令箭者,令旗也,古代军队打仗时用于发号施令的旗帜。执旗者令箭一挥,应者云集,千军齐发,万马奔腾。若手拿鸡毛,乱挥一通,自然会贻笑大方,无人响应,难免落下失败的命运。传说商纣王牧野大战时,拿个鸡毛当令箭,让下属辛庚领兵打仗,最后落得个全军覆没,自焚鹿台的下场。可见,令箭鸡毛,天然之别,有无令箭,实属重要。
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,忧虑的不是纪检干部“拿着鸡毛当令箭”的问题,而是拿着“令箭”当“鸡毛”的问题。当前,中央制订出台了《廉洁自律准则》《党纪处分条例》《巡视工作条例》《问责条例》等多项党内法规;地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、大数据监督检查、节日期间巡查等,这些法规和举措,都是一支支反腐“令箭”,而绝不是少数人眼中的“鸡毛”。“令箭”在手,关键在于纪检干部敢不敢用,会不会用,能不能用好。
要勤于识“令箭”。古人云:“ 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”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,首先要勤于学习,不仅要学习从事本行业的应知应会业务知识,更要学习掌握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纪委作出的政策决定,出台的法纪法规以及制订的举措禁令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熟知这些“令箭”的内涵和特性,运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,发挥自如,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政策落实的检查者,党章党纪的维护者,措施推进的监督者。
要敢于挥“令箭”。敢于挥“箭”,体现的是对党的纪检监察事业的忠诚,是一种不畏艰难,冲锋在前的担当精神。当前,“四个全面”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,从严治党的要求越来越高。纪检战线正处于事业的黄金期,历史的关键期,党和人民对这支队伍充满了信心,寄予了厚望。如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,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,关键在于我们的纪检干部必须敢于坚持原则,敢于得罪人,敢于抵制不正之风,敢于惩治违纪违法行为。
要善于用“令箭”。敢不敢用“令箭”,是一种担当和忠诚;会不会用,则是一种素质和能力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品德修养,同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案件审查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。有了这些素质和能力,我们才能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,否则,手中的“令箭”再多,也只能成为无足轻重的“鸡毛”。
(作者: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鲁荒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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