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》
“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”“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工作”“融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”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布局”……近日,经省委同意,省委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一系列要求和举措,构建全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,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。
《意见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,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、捍卫党的先进纯洁的高度,针对当前纪律教育工作出现的新形势、新情况、新问题,对做实做好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作出全面系统安排,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举措,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,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,增强纪律自觉,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。
着力推动各级党委(党组)落实纪律教育主体责任,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,是《意见》中的一条重要举措。这一举措,把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主要任务压紧压实到各级党委(党组)、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、宣传、政法、直属机关工委、党校等职能部门,融入干部选育管用、学习培训全过程,贯穿到执纪执法、宣传思想、机关党建、法治湖北建设各方面,推动各级党组织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、做在经常、抓在平常。
“立纪—知纪—执纪—守纪—督纪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五个环节,其中知纪是非常重要的一环。只有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头,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向纵深发展。”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表示,《意见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破解难题,可操作性强,将纪律教育工作落实落细落地,必将有力推动湖北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上一篇: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廉政教育报告会暨警示教育大… | 下一篇:推动纪律教育经常化、制度化 ——我省《关于… |